近年来,可视门铃、智能猫眼等被广泛应用。因为这类智能装备具有摄录、存储功能,安装后往往引发邻居间的纠纷:安装一方尤某认为这是在维护居住安全,对方辛某则认为自己的隐私会被侵犯。上海近日就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从判决中,大家或许可以读懂该如何在维护居住安全和尊重他人隐私权之间做出平衡。(7月2日《工人日报》)
安装可视门铃看似是自家的权利,但也有可能因此诱发邻里纠纷。诚如新闻中的事件,尤某和辛某两家入户门相对,是共用一条公共走廊的邻居。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尤某于其入户门左侧墙面上安装了一个可视门铃,该位置正好对着电梯。辛某则认为自己的出行等信息全部都被监视着,这属于对个人隐私的侵犯。由此闹上法庭。
上述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有关可视门铃的相邻纠纷上诉案。经过现场勘查及演示,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涉案可视门铃虽具有摄录、存储功能,但未对公共利益和同楼层邻居的隐私、通行等权利造成实质妨害,故结合案件事实,改判涉案可视门铃无须拆除。尽管如此,对于可视门铃的安装也值得反思。
从法律角度来看,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住宅居民安装具有摄录、存储功能的门铃装置。但也正如有法官表示,“此类可视门铃客观上可能会将相邻方的日常出入信息完整记录下来,有侵害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之虞,故其安装并非不受任何限制。”
减少可视门铃引发的邻里纠纷,安装门铃的住户需增强法律意识,别为了自己的一时之便给邻居带来权益侵害。在可能会给公共利益和他人隐私等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情况下,安装者应当尽到妥善的注意义务。即便因房屋结构限制没有合理安装位置的,也应与相关方协商解决,这也是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的基础。
另外,还应注意的,个人也须注意隐私权的保护。比如,面对别人家的可视门铃,若认为侵犯到了自己权益,完全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或者是通过法律渠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