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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健身设施重建更应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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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0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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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健身设施重建更应重管

□胡勇俊
 

居民生活小区内的公共健身设施给居民健身提供了便利,近日,记者走访昆明部分小区发现,公共健身设施损毁现象严重,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长期无人修理,这不仅影响到居民日常锻炼,而且有损城市文明形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10月23日 《昆明日报》)

随处可见的公共健身设施为居民健身锻炼提供了便利,更弘扬了全民健身的理念,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在一些地方,存在着重视建设忽视管理的问题。最终不但浪费公共资源,也容易让暖心工程凉了人心。

按道理,公共健身设施应保持完好,能够满足居民的体育健身需要。出现各类毛病,一方面是因为使用者使用不当或者恶意破坏等造成的,另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归属部门重视不够,后续管理制度不完善,维修保养做不到常态化。

公共健身设施重在便民利民。要想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需要从监督、管理和疏导三个方面发力。首先,安监等相关部门应联手对遍布在各个公共区域的健身设施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对需要管理维护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造册,督促责任部门该换新的进行换新,该维修的进行维修,切实排除安全隐患。并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让公共健身设施始终处于有人监督、有人落实维保的状态。其次,以公共健身设施所归属的社区、单位、乡村为主,指定专人落实安全措施,定期进行维修、检查和保护,确保公共健身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最后,要做好宣传引导,让居民精心爱护使用。通过张贴提示标语等方式,加强对居民的安全文明使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在使用公共健身设施时的安全、文明意识,从而做到在享用公共资源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呵护,做到文明、安全使用,避免人为破坏行为的发生。

对于公共健身设施的设立部门而言,既然前期已经进行了详细安排,花费了不少资金,就应该有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的信心和决心,应该在后期的管理上多下功夫,做到在人力和物力上的投入保证,使公共健身设施有人管、管得好,让市民方便用、乐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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