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一家民营公司自2012年起设立孝顺金,即公司从员工月薪中扣除10%或5%作为孝顺金直接打入员工父母账户。此外,公司还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给予额外补贴。(10月13日《广州日报》)
对于企业来说,引导鼓励员工们尽好孝心,这样的爱心企业固然值得“点赞”,但是,强制性扣除员工工资来代替尽孝,如此做法未免欠妥。首先,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孝敬老人的过程中,绝不是简单的给钱给物。当下,绝大多数的老年朋友可谓是衣食无忧,但他们仍会感到空虚寂寞、孤独难耐,有的老年朋友甚至因难以忍受长时间的孤独,而通过极端之举来了结自己的性命。
因此,给予老年朋友更多的陪伴,同样是很好的孝敬方式。对于广大用人单位来说,要让员工们的假期得到保障,对于表现出色的优秀员工,不妨给予他们更多的假期福利。另外,即便企业不强制扣工资,很多员工同样会经常性给老人钱物,相反,如果企业强扣的话,大家给予父母的钱就从主动变为了被动,这很容易引发员工心理上的不满。当然,现实生活当中,也存在着一部分“啃老族”。如果企业的员工存在啃老问题,就算是企业强扣工资寄给员工父母,“啃老族”同样会不择手段从老人身上拿回钱财,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说,企业这样的做法都有失人性化。
敬老孝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公众养成孝老习惯,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但企业强扣工资的做法不妥,但愿相关企业能够把良好初衷改为更为得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