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诺奖到教材” 当真是英雄所见略同?
荒芜的监督 衍生“疯狂的支架”
造房子不是搞怪比赛
“喇叭执法” 犹如隔靴搔痒
“休闲时间越来越少” 源于“自由时间”的本意丧失
非常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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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执法” 犹如隔靴搔痒

舒锐
 

10月12日,广州交警联合多部门整治濂泉路的交通秩序,透露将对占道经营阻碍交通的商家,用高音喇叭进行劝导。(10月14日《京华时报》)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商业区噪音标准白天为60分贝,夜里为50分贝。显然,高音喇叭产生的噪音,将超过这个标准,对周围群众产生噪音污染,使无辜群众承担了不应承担的执法成本。这些群众不仅包括周边住户,还包括商家客户及路人,可谓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另外,“喇叭执法”对于违法商户更是一种额外的惩罚,它并没有行政处罚之名,却有着行政处罚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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