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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5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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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条民意 能否改变个税法

 

据媒体报道,截至8日中午,对于个税法修正案 (草案)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官网已收到198291条意见,成为有史以来全国人大网上征集意见最多的草案,更超过2009年以来20部法律征集意见数的总和。

近半月便收到近20万条意见,固然体现了“人民法律人民立”的时代进步;但换个角度看,恐怕更说明这一“群众性”极高的法律,其草案并未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个税草案中,虽对中低收入者实行了可贵让利,但很遗憾,对所谓中等收入者增加了税负。这种思路是否合理,难免引起非议。我们为什么不能也随着CPI或购买力变化,动态调整个税体系呢?

由此,又带来一个更引人质疑的问题:即个税的“工资税”嫌疑仍然挥之不去。一改再改的个税制度,其财政税的色彩依然浓厚,而“收入调节税”作用仍显乏力,“逆调节”效用久受诟病——全靠工资养家的中等收入者被盯得死死的,真正的“富人”反而往往处于个税征管的盲区。绝大多数工薪族没有权贵资源、没有捷径,凭借智慧、勤恳与诚实劳动,创造主要财富,推动时代进步,是一个社会无可争议的中坚力量;而且,正是他们对内需形成了最主要的拉动作用。因此,无论是从感情上说,还是从“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实用主义角度出发,都应该对他们加以培育和扶持,而不应取之尽锱铢。遗憾的是,我国超过六成的个税来自工薪阶层,更有数据称65%个税收入来自中低收入者;这一数字较之美国“10%富裕家庭承担七成个税”、新加坡“2成人口承担超9成个税”仍有很大差距。

对个税修正案草案的近20万条意见,明白无误地表达了涌动的公众诉求。现在不少网友最担心的是,征求民意沦为走过场,个税修正案仍按原有大盘子推出。如何顺应时代发展与民意,让个税杠杆回归本位、回归公平,真正发挥“削高、减中、补低”神效,公众拭目以待。

徐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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