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聊城一住户在小区门口捡到一个包,包里有现金、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随后交予物业后返还给失主。事后,物业公司为他免去一年物业费,作为奖励。(10月12日《闪电新闻》)
按说,住户在小区拾到含有现金、身份证、银行卡等贵重物品的包包,及时交予物业管理部门,是一件很正常的事。而物业管理部门收到包包及时返还失主,也是一件平常事。但这个小区给拾金不昧的住户免去一年物业费,确实令人赞赏。一边是住户“拾金不昧”,一边是物业“免物业费”,这无疑是一种“双向温暖”。
日常生活中,路人拾到钱包、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贵重物品是常有的事,有的人选择不归还,占为己有;有的人选择归还,但却向失主索取报酬;但更多的人选择拾金不昧,不求任何回报。拾到他人物品不归还,或索取报酬之后再归还,这显然不值得倡导。而拾金不昧才是值得倡导、弘扬、褒奖的做法。
眼下,不少地方面对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有的予以登报表扬,有的予以电视宣传,有的授予“文明市民”荣誉称号。这些做法释放的是积极的信号,那就是大力倡导、弘扬、褒奖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
此次,山东聊城一小区物业为拾金不昧的住户免去一年的物业费,这无疑也是一种倡导、弘扬、褒奖。虽然一年的物业费也就几百元、一千来元钱,但这样的“奖励”是一笔精神奖励。住户“拾金不昧”值得褒奖,物业“免物业费”同样令人赞赏,这样的“双向温暖”值得更多的人、更多的部门学习、借鉴和效仿。
期待类似“拾金不昧被免物业费”这样的“双向温暖”,能够更多地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从而让这样的“双向温暖”成为一种正能量,传递到我们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温暖你我他。
总之,一句话,这样的“双向温暖”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