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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分区售票”物有所值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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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分区售票”物有所值是关键

黄跃成
 

近日,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北京的电影院中开始流行“分区售票”。其实,3年前北京就有电影院推出“分区售票”,当时曾引起过一轮讨论。彼时,网友多是反对之声,在相关报道中,业内人士也称这一举措“意义不大”。然而,3年之间,不仅“分区售票”的电影院越来越多,分区的方式也越来越细致。面对这股日益强劲的“分区售票”风,观众是否买账呢?(10月11日《北京日报》)

同一影院不同座位票价不同,电影院根根市场需求推出分区定价,并不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因为电影院有自主定价权,分区售票属于市场行为,只要在购票前,电影院对所售电影票的价格进行了充分的、透明的、合理的公示,不管是什么位置的座位,明码标价让观众自主去选择,就不存在违法行为。但是,分区售票必然会造成某些“黄金位置”的票价高于其他“普通位置”,让群众接受“分区售票”,就应该在物有所值上多下功夫,而不是仅仅在票价与座位上下力气,一定要在服务质量、观影感受上有个性化的“与众不同”,物超所值。如果服务质量不提升,只是简单、粗暴地利用原有座位资源“坐地起价“,让观众多付费,就严重背离了降低观影门槛和精细化服务吸引更多观影人群的初衷。这种有名无实的“空头买卖”注定难受欢迎,也走不远,甚至会引发观众的反感,遭到抵制,自损口碑,得不偿失。

毫无疑问,影院有“分区售票”的权利,但并非是一“分”就万事大吉,一“区”就能提高群众观影兴趣,一定要看清楚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谨慎实施,尤其是绝对保证消费者充分享有自主选择权、知悉真情权、公平交易权,否则就会一厢情愿、欲速不达、事与愿违,反受其害。所以,各地是否推“分区售票”值得好好思考一番,再作决定,切忌不顾实际情况,一哄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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