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表决权按照面积和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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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表决权按照面积和人数计算
合肥市拟修订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记者 唐朝
 

为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起草了《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8月25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根据《意见稿》,符合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或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符合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等资料。根据《意见稿》,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每届业主委员会任期不超过五年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每届任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意见稿》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意见稿》明确,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不得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得制定共有资产和公共收益管理与使用办法;不得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收费方案或者需要由全体业主分摊费用的收取标准;不得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有关部门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改变共有物业用途。

业主委员会违反前款规定的,物业管理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撤销,并向全体业主通告。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应五分之一以上业主要求,在三个月内指导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表决权按照面积和人数计算

《意见稿》规定,业主的表决权按照面积和人数计算。其中,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计算;业主人数则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业主总人数,按照两者之和计算。

业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投票权。

物业所在地各级部门应及时处理投诉

根据《意见稿》,业主不按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或者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被选举权的行使予以限制。物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投诉。

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的,物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履行职责。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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