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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脏车入城”也是一种权力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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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脏车入城”也是一种权力任性

刘予涵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脏车出入城综合治理的通告》,引发外界热议。3月31日,该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个规定是为了空气质量管控,以劝导为主,处罚不是目的。此前巧家县空气质量曾因排名倒数而被点名通报,不让车上有泥点是出于城市形象的考虑。(4月1日澎湃新闻)

浑身脏兮兮的机动车犹如流动的环境污染源,使城市管理者大伤脑筋。从这个角度来说,有关部门制定严禁“脏车入城”的规定,想法当然是好的,可倒逼车主爱护车辆,提升市容市貌,减轻环境污染。但如果稍加分析,不难发现,把市容市貌和私家车外表干净与否联系在一起,政府公权力显然是用错了地方。

先说脏不脏的问题。既然严禁“脏车”进城,那么首先就必须对“脏车”进行界定。但是,车辆脏不脏是相对的,究竟有多脏才算是“脏车”,恐怕不好界定。如果按照现有通告所列举,有明显灰尘、泥土,或者底盘沾土等等,均属脏车,估计没有几辆车能免于“脏车”的定义。

再说罚不罚的问题。且不说目前法律法规尚无强制的净车规定,也不说这个规定有没有进行听证或者广泛征求民意。退一步说,即使可以处罚,“罚”还是“不罚”,其实也很难把握。这种“不确定”的政策,势必会受到公众的质疑和不满,执行起来估计会非常困难。

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处罚的理由也难以服众。按照城管局工作人员回应,之所以出台该规定,是因为脏车污染空气质量,影响城市形象。事实上,造成空气质量差的原因很多,怎么就轮到“脏车”背锅了呢?

城市治理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有关部门在出台一项城市治理措施时,首先要考虑是否接地气、可操作、可执行,如果不切实际,任性行使权力,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引发新的矛盾,最终损害的必然是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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