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性隐性岐视,监管必须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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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女性隐性岐视,监管必须高调

李方向
踩红线 绕圈子 王恒/漫画
 

“你公公婆婆身体还好吧?”“你家那边的幼儿园学费贵吗?”“我们公司会发儿童节福利,你需要几份呢?”……这些问题不是朋友间的寒暄,而是今年30岁的北京求职者张梅在过去半年的面试中常常被问到的问题。(2月14日《法治日报》)

公公婆婆身体好不好、幼儿园的学费高不高、要几份福利等,这些问题与能否胜任工作没有任何关系。可是求职者为何被经常问及,笔者百思终得一解:以上问题看似与胜任工作没有关系,但是以上问题却关系着求职者就业后的工作状态,更能了解掌握求职者婚育情况。用人单位之所以拐弯抹角地询问,是为了规避法律。《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3条规定,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可以预料,即将结婚、准备怀孕、已怀孕、有0至3岁宝宝的女性,她们在工作岗位上难以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有的甚至还会时不时请假,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因此,用人单位面对众多求职者就会挑肥拣瘦,更不愿触碰法律的红线。所以在招录时询问这些“不着边际”的问题,也就不难理解。

其实,不管是直接问婚育情况还是间接问都是违法行为。对求职者来说,不管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都会花费求职者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很难拿到录音或录像来证明企业的歧视行为,使求职者不愿意为了所谓的正义让自己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由于涉及用人单位的利益,女性隐性岐视不会自动消失,但也不能让其继续存在。为此,对女性隐性岐视,监管部门不能坐等举报投诉必须主动作为,要深入用人单位核查并畅通举报渠道,发现问题要严肃惩处,倒逼用人单位不敢隐性岐视。当然,也希望国家能从社会角度出发,承担一部分用人成本减轻企业压力,提高企业录用女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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