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冬腊月的季节里,能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那是最美不过的事了。如果再来一盘凉拌羊头肉,喝着小酒,那自然更加惬意。曾吃过多家凉拌羊头肉,味道都不如小时候在鲁西南农村老家吃过的好。好多年没有吃到老家的羊头肉了,怪想念的。
老家卖羊头肉的,是一个骑自行车串乡的中年人,他车架后面绑着一个用荆条编织的驮筐,驮筐中间放着一个剔肉的木板,里面则是煮好的羊头。有来买肉的,他掀开盖在木板上面的白布,拿起一个食客挑好的羊头,放在木板上,用锋利的小刀剔着肉,特别是那筋道透明的羊脸上的那部分,被他切割得薄如蝉翼,看着不由得让人流口水。
那中年人一般都是从秋天开始串乡,一直卖到第二年开春。隔个两三天,或中午、或傍晚吃饭前,村里幽静的街道或胡同里,就听到他由远及近的吆喝声:“羊头——肉,羊头肉来——羊头——肉”,那一声的“肉”字,声音先是低沉着,再慢慢高扬上去,高亢悠长。好这一口的食客,听见熟悉的吆喝声,心里欢喜着围拢过来,和他拉着家常,一样不耽误他剔肉。他麻利地剔完,再从驮筐里拿出一张荷叶,包好,递给食客,“好吃再来啊。”
羊头肉属于羊杂类,价格比较便宜,农村人舍不得吃羊肉,就拿羊头肉来解馋。不像现在,羊头肉是稀罕物,和羊肉一样贵。记得第一次见父亲吃,他一杯酒下肚了,几块肉还是不舍得动筷,专挑大葱白和香菜叶子吃。吃到后来,又让母亲切了一些大葱香菜,拌在羊头肉里。母亲说:“你爹哪舍得吃肉啊,他就是借那个味解解馋。”
尽管羊头上的肉不多,我还是特喜欢吃。曾经自己买了两个羊头拿回家煮,结果弄得一塌糊涂。想着自己肯定是不得法,只好到羊汤馆去品尝。
想不通老家小贩,是怎样的一种烹饪技艺把羊头肉做得那么有滋有味?那口感、颜色和味道,现在想起来,仿佛如刚刚品尝过的一样,还那么唇齿留香,让人难忘。
去年冬至前几天,在城里买了一些羊肉给在老家的父母送去。熬羊汤的时候,说起我们家第一次吃羊头肉的情景,父亲说,乡下早就没有串乡的小贩了,想吃串乡小贩卖的热豆腐、羊头肉,难了。
我小时候记忆里最清晰的一些声音和味道,因为消失,越发变得深刻起来,就如这老家的羊头肉,回味着,却再也品尝不到。
竟乡愁般失落,这真是一桩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