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歌手傅松因口腔癌去世,终年36岁。傅松曾在其社交平台上表示自己的口腔癌系槟榔所致,呼吁大家“珍惜生命,远离槟榔”。因此,“36岁歌手嚼槟榔6年因口腔癌过世”的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舆论场中关于禁售槟榔的呼声再起。9月15日,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的便利店老板徐先生(化名)向记者反映称,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商家下架店内槟榔,不得销售。(9月20日《华商报》)
其实,浙江这次禁售槟榔并非临时作出的决定,而是酝酿已久的一项举措。政府相关部门出手禁售槟榔,引发了诸多网民的大力支持和叫好,这是主流声音,但也要看到,槟榔被一些地方视为特色食品,并已形成了十分完备的产业链条,禁售槟榔必然会影响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也难免出现反对之声。不仅此次浙江禁售如此,此前一些地方推出相似举措,也曾引发不同的声音。就连此前叫停槟榔广告,也一直存在争议,推进颇为困难。
有观点认为,槟榔是一级致癌物,让一些人付出了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禁售理所应当。然而,对禁售不理解、不支持的人认为,仅仅因为槟榔为一级致癌物就禁售槟榔,这个理由很不充分。因为烟草中的尼古丁、咸鱼、熏制食品、随酒精饮料摄入的乙醛等,都属一级致癌物,相应商品是否都应该下架禁售?包含致癌物的食品有很多,既然其他一级致癌物不禁售,就不应该专挑槟榔下手。比如合理的做法是,对于致癌物,应提倡减少消费,通过健康的生活方式来防癌。
从表面上看,这话很有道理,但实际上,禁售槟榔并非仅仅因为它是一级致癌物,更因为目前它并非食品。这是因为,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此后,槟榔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缺乏依据。尽管槟榔陷入尴尬身份之后,各种不同的观点较多,但既然槟榔已被清除出食品分类目录,其食品的身份就存在疑问,在市场上当作食品来销售,至少会显得很不妥当,下架和禁售是正常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