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7月2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发布会,介绍2021年以来该厅法治建设成效。目前,我省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行政决策依法有效。生态环境部门着力于简流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优效能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
记者获悉,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制定《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实现全省16个省辖市案例实践全覆盖,累计办理199起赔偿案件,赔偿金额达2.2亿元。
在建强地方环境标准方面,我省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出台《安徽省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清单》,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工作中长期目标。一年来,申报立项地方环境标准30余项,出台地方环境标准数量超过前两年总和。组织制定《甘薯淀粉加工废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25项标准,其中《甘薯淀粉加工废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为国内该领域首项标准。首次与沪苏浙联合制定《制药工业大气排放标准》等3项长三角一体化标准。
目前,40个事项全程网办,行政许可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30.3%,业务系统和政务系统关联事项实现一次跳转,一次登录,排污许可证实现长三角“一网通办”,环评审批、危废跨省转移、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三个高频事项发布“一图读懂”,办件实现网上、现场、寄送、上门四种办理途径。
“拓展环评告知覆盖面,对医药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业、汽车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37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艳辉介绍说,我省还将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芜湖、蚌埠片区)推行的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拓展到所有联动创新区,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审查、一次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