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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易撤,依法行政难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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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易撤,依法行政难补

■ 舒圣祥
 

一份落款为“绥化市教育局 ”的通报文件在网上流传:家长返乡未报备,导致孩子整个班级被隔离,学校因此对孩子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文件印发日期是4月18日,短短一天就引发网友激烈讨论。19日下午,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作出回应:绥化市教育局和绥化市第二中学对疫情防控政策理解有偏差,做出的决定不当,责令学校整改、学生正常上课、撤销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4月19日央视网)

因为个别人瞒报谎报行程,导致一个城市疫情防控陷入被动,多少人的持续努力白白浪费,这种事情的确让人气愤。基层政府部门在疫情防控中,责任重大工作辛苦,想要通过重罚以儆效尤,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一切处罚都必须讲法。

家长返乡未报备,就开除学生学籍,很多人说这是“连坐”。其实,绥化市教育局处罚的是未向学校报备的学生。学生违反规定被处罚,并非“连坐”。问题在于,开除学籍的行政处罚,几乎剥夺了该生继续求学的权利,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却既没有列明处罚依据是某某法某某条,也没有告知该生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实体上、程序上都有问题,属于违法处罚。

要开除一个学生的学籍,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任由教育部门临时“造法”,更不能直接“省略”法律依据。绥化市教育局开除学生学籍的通报,因此充满了对法律的无知。

教育局当然拥有处罚违纪学生的权力,如果开除学生学籍的不是教育部门,而是疫情防控指挥部,那才真正叫无权处罚,属于典型的违法行政。绥化市教育局的处罚,问题不在于没有权力,而在于没有依法。

绥化市教育局开除学生学籍固然不讲法,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直接“撤销”教育局红头文件,即便在事实上纠正了市教育局的违法处罚,却同样不讲法。红头文件易撤,依法行政难补。当地法治意识之淡薄由此可见一斑,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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