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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 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说明
长三角首次申领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2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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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 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说明

 

1.哪些群众可申请?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沪苏浙皖户籍人口。

2.哪些地方可受理?

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窗口均可受理。

3.哪些材料需携带?

(1)年满16周岁

申请人本人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2)未满16周岁

监护人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4.安徽省领取方式

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或通过速递方式领取居民身份证。

(1)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自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本人携带领证回执到受理点,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代为领取的,代领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选择速递方式领取证件:选择速递寄发的证件自申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送达。

5.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缴纳费用吗?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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