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合肥市个人也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合肥“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并网
安徽新增终生禁驾人员27名
安徽进出口同比增长26.6%
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 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办理说明
长三角首次申领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3上一篇 2021年12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长三角首次申领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记者 徐越蔷
 

星报讯 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获悉,12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全域范围内全面实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10月20日,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长三角区域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现办证更方便、领证更快捷、服务更智能。

长三角区域内户籍居民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需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在就近任一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即可,免去异地来回奔波之苦。领证时,可自由选择受理窗口领取或邮递方式领取。

自10月20日上线以来,长三角区域公安机关已受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5571笔。沪苏浙皖户籍地以外居民暂不予受理,全国范围内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将在公安部指导下有序推进。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