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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益不能总是笔“糊涂账”
莫让“社恐”变成“社死”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1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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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益不能总是笔“糊涂账”

■ 张国栋
 

停车费、电梯广告费、公共设施收入……每年动辄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去哪儿了?“新华视点”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不少小区的公共收益账目不清、去向不明。专家建议,各方搭建基层自治平台,在沟通中厘清职责。(11月23日新华网)

实际上,小区的公共收益账目不清、去向不明,结果成了一笔“糊涂账”,不是新鲜事。依照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小区将公共设施委托给物业来经营管理,业主并不参与其中。时间长了,这些公共收益被实际管理人——物业企业支配使用,令众多业主淡忘甚至“自动放弃”了这部分权利。小区公共收益成了物业的“私房钱”,对业主们来说,自然日渐烂成了一笔“糊涂账”。

“任性”物业企业屡现,可观的公共收益成了“糊涂账”,其背后是业主和物业企业间的权责不对等。从这一角度看,小区公共收益若要告别“糊涂账”,首先需要厘清各方职责,真正还权于业主。与“还权”同等重要的,还有制度赋能。也就是说,要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决定权和监督权,有必要引入第三方审计介入监督,公开物业收支账单。在这一制度框架下,物业企业主动公开“账本”,业主与物业便会回归各自本位。

此外,加强物业监管力度也非常必要。把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区治理范畴,强化信用约束,促使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基层治理,有助于形成互相配合、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生态圈”,一步步提升广大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其实,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体现出小区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切实让物业回归忠诚、干净、有担当的“管家”身份,那么业主、业委会和物业三者之间的矛盾就能得到有效预防和快速解决,小区公共收益也就不会成了一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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