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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任由“网红洗眼液”成为大忽悠
谁都有雨天没伞的时候
懂得适时清空,是人生智慧
“脱单”不能靠“盲盒”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0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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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任由“网红洗眼液”成为大忽悠

■ 付 彪
 

近期,洗眼液成了一大新爆品,以“清洁眼部残留”“洗出少女眸”等为卖点,不仅登上了一些美妆APP,还被部分明星所“种草”。而在电商平台上,有的卖家月售量甚至超过10万件,部分电商更是按照“功能”分成了“抗菌消炎”“缓解疲劳”“去红血丝”等。记者采访了解到,所谓洗眼液的使用方式与医学上的洗眼完全不同,不仅达不到“清洁”的效果,还有可能带来眼部不适,甚至导致疾病。(10月20日《北京青年报》)

近日,上海一位女士在直播间被“种草”了明星同款的洗眼液,使用过一段时间之后,发现脏东西并未被洗净,反而眼睛出现了不适,到医院后被诊断为黏蛋白缺乏性干眼。可见,“网红洗眼液”的效果并没有广告宣称的那么明显,“可以深层清洁眼睛”“洗出眼睛里的脏东西”,不过是商家营销噱头。

数据显示,我国干眼症的发病率约为21%~30%,与之相对应的却是公众对于干眼认知的不足。因此,不能任由“网红洗眼液”成为大忽悠。首先,加大科普力度,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理性消费。专家明确表示,正常人的眼睛本身就具有自洁功能,眼睛中的泪液作为弱碱性透明液体,含有溶菌酶、免疫球蛋白等物质,除了具有润滑眼表的作用外,还能清洁、杀菌,根本不需要借助外部工具或手段进行清洗就能保持健康。对公众来说,应当养成良好用眼习惯,适当运动改善自身新陈代谢,不能把希望寄托在“网红洗眼液”上。

其次,加强市场监管,引导企业规范生产,诚信经营。有关部门有必要组织相关行业根据临床研究数据,探索建立洗眼液行业标准与使用规范,推动行业形成良币驱逐劣币效应。相关行业应加强风险监测,督促企业规范生产、商家诚信经营。监管执法部门应将洗眼液的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纳入监管,对违规生产、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大执法与处罚力度,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为消费选择提供参考,避免消费者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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