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频出“内鬼”需要制度堵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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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频出“内鬼”需要制度堵漏

■ 张淳艺
捞外快 王恒/漫画
 

前不久,河北邯郸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窃取个人信息案件,一家快递企业员工为赚取额外收入,将所在公司的个人账号租给不法分子,不法分子通过非法登录快递企业内部系统获取客户个人信息,又将这些信息转卖给境外诈骗分子实施精准诈骗。(4月20日《央视财经》)

快递涉及大量真实的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精准诈骗、绑架、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为保护用户个人隐私,近年来一些快递企业陆续推出“隐私面单”,隐去寄收件人全名、部分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受到消费者的肯定和好评。然而,如果只是对于面单进行技术性处理,公司内部系统可以随意登录查询,一览无余,这样做无异于“关前门,开后门”,给内鬼里外勾结可趁之机。

快递信息泄露成为重灾区,根源在于不菲的利润,用业内人士的话说,“出售快递单信息能让这些快递从业者从快件身上获得的收益瞬间翻倍。”不过,出一两个“内鬼”可以归咎于个人见利忘义、职业道德缺失,一个行业频出“内鬼”则显然是管理制度出了问题。

公民个人信息以数据形式存在,多存储在相关系统或平台中,如何保护它的安全以及正确地被使用,需要一系列技术和制度来实现。一个普通员工的工号,就能轻易查询到几千条乃至上万条个人信息,快递企业的安全管理无疑存在漏洞。对此,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指导快递企业完善快递运单数据管理,更好地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比如,快递完成投递后,寄收件人信息自动加密,除了用户投诉等情况外,一般不得进行查询。

此外,追责制度缺位,也是快递行业频出“内鬼”的重要推手。对于“内鬼”泄露个人信息,快递企业应该承担何种责任,法律并未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快递企业的侥幸心理,平时对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缺乏重视,一旦出事就“甩锅”给内鬼,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只有厘清快递企业连带责任,才能倒逼其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监守自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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