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 炒鞋 ”,简单来说就是把鞋买回来,不穿,等到价格上涨时再卖出。一些产量少的爆款运动鞋,一转手就能卖高价。近日,“ 炒鞋 ” 这个词又成了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热词。以李宁韦德之道4全明星银白款为例,页面显示仅有42码,付款后7天内到货,售价竟高达48889元。而该鞋参考发售价仅1499元,涨幅达31倍!(4月5日《澎湃新闻》)
尽管“炒鞋”交易行为作为一种新业态,并不是天然违法,但这种市场交易自面世以来,犹如脱缰之马一路狂奔,乱象丛生。在暴利的驱动下,一些“炒鞋”投机者持续“高烧”,已经走进了违法犯罪的深渊。前不久媒体就报道,江苏扬州的小张花8万多元买了24双热门款的鞋子,却发现被人坑了,其高价买来的假鞋背后,实际是一个专门从事销售假鞋的销售网络。基于此,有必要司法部门主动介入,动用法律来挽回受害者的经济损失,这不仅让那些蠢蠢欲动的“炒鞋客”丢掉发横财幻想,也能为日益升级的“炒鞋”乱象降“虚火”。
早在2019年,针对国内当时的“炒鞋”热,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及时下发了以《警惕“炒鞋”热潮 防范金融风险》为主题的金融简报,指出“炒鞋”平台实为“击鼓传花”式资本游戏,提醒各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范此类风险。
不管是法律介入惩治,还是防范金融风险,这都要求对“炒鞋”新业态,必须在制度允许的框架内,进行合法、规范化的日常交易,既能满足消费者的特殊投资需求,又不触碰到法律“红线”,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当然,作为一名理性投资者,要明白一个浅显的道理,“鞋是用来来穿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是球鞋无法改变的功能定位。而所谓球鞋“爆炒”,只不过是“击鼓传花”的老把戏,抢购者要多长个心眼儿,别轻易上了“炒鞋”大佬的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