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网络交易蓬勃发展,“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网络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为稳增长、促消费、扩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有必要及时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
2021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原《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问中也就舆论关注度高的直播带货、“零星小额交易”、平台强制“二选一”现象做出了回答。 ■ 经济观察报
“零星小额交易” 以交易额作为参考
对于备受外界关注的“零星小额交易”相关的网络经营主体登记问题,《办法》对《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便民劳务”和“零星小额”两类免于登记情形进行了具体界定,即个人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洗涤、缝纫、理发、搬家、管道疏通、家具家电修理修配等便民劳务,或者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法无须进行登记。另外,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者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的,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个人从事的零星小额交易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去年10月的《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正式发布的版本删除了“‘零星小额交易’指网络交易经营者年交易不超过52次且年交易额不超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相关细节,而使用“不超过10万元”这一年交易累计额来划定界限。
直播带货视频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此外,“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新业态依然是《办法》的重点监管对象。《办法》规定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同时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通过上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征求意见稿中只是要求“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利用网络直播开展的网络交易活动提供回看功能”,但在此次正式发布的《办法》中,则明确了直播视频回放的保存时长,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二选一”禁止限制自主选择快递
对于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强制“二选一”行为,《办法》规定了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其他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的行为。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这一部分增加了关于“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