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手好闲”列入黑名单?有点“多管闲事”
对“消”字号产品不妨从严监管
六线城市及多房家庭最爱买房
晚上得知坏消息受打击小
“慰问质疑”是提醒更是警示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2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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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字号产品不妨从严监管

■ 史洪举
 

针对近期发生的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导致婴儿成为“大头娃”事件,2月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消”字号产品存在诸多乱象,消费者要谨慎使用,尤其不能当成药品使用。中消协表示,当前市场上“消”字号产品存在的主要乱象包括,生产过程违法添加,如添加激素、抗生素、抗过敏药物等物质。广告宣传存在误导,如宣称对某种症状具有治疗效果。(2月7日《中国消费者报》)

据报道,“消”字号是指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卫生许可证号。“消”字号产品不具备任何治疗效果,主要作用是杀菌,属于卫生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类、消毒器械类、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消”字号产品的审批相对容易,检测指标主要是杀菌作用,企业无须标出产品所有成分。可以说,正是这些因素,加之监管不严,导致了“消”字号产品出现诸多乱象。

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应对“消”字号产品从严监管,尤其对于婴幼儿使用的产品,更得精细化监管,以免无良商家随意“作妖”。譬如,不妨完善相关标准,要求生产者标明“消字号”产品的成分,或者对婴幼儿使用的产品,直接作用于人体的产品,应该标明产品成分。还应在产品上明确标明“本产品不具备治疗功能”等字样以提醒消费者。

而对于那些虚假标示、虚假宣传行为,则应依法处以罚款,并鼓励消费者以“假一赔三”提起赔偿请求。在社会分工越加明细的现代社会,任何人的生活都离不开其他人和其他行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那么,势必构建科学、合理、严密的产品生产标准和检验体系,确保每一个流向市场的产品都是经过严格质量检验的合格产品。并建构严厉的惩戒体系,以重罚、重判、天价赔偿让无视消费者人身权益,甚至制假、售假,侵害不特定人权益的无良商家得不偿失。进而构建陌生人社会的信任体系,让每一个消费者都放心地购买产品,而非被逼无奈成为“打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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