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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5元钱乱收费,“微腐败”也得“拍”

■ 郝冬梅
打“苍蝇” 王恒/漫画
 

“有线索反映某工商所收取办事群众复印费,2页合同收了5块钱。请快查快结。”去年12月,河南省开封市纪委监委干部陈颖接到了主任安排的一项办案工作。“5块钱啊?”有新参加工作的同事不禁嘀咕。主任见状立即补充道:“5块钱是不多,工商所级别也不高,但这涉及工作人员作风问题,只要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就一定要查清。”(2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查处“5元钱的乱收费”是不是小题大做。有人认为,几块钱的事情,还劳驾纪检部门去查处,着实是劳民伤财,纪检部门工作千头万绪,不如节省时间“查大案”,何必为“小案件”劳神!其实不然,5块钱虽然不多,也算不上是什么大事。但是,有的时候“小事不小”,正是这样的蝇贪蚁腐现象啃食着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小贪腐”就在老百姓的身边,有的时候“小贪腐”恰恰会祸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就拿“5元钱乱收费”来说,原本这个费用是不能收取的,取消这类收费是为了让老百姓有幸福感和获得感的,而此类乱收费的出现,则让老百姓感受的是一些基层单位的“我行我素”,是“雁过拔毛”的痛楚感。

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小腐败”“微腐败”,表面上看损害不大,而实际上会“百里大堤毁于蚁穴”。查处“5元钱的乱收费”才是“苍蝇拍”该有的模样,就是需要对这些“微腐败”打疼打狠打出效果,漠视“5元钱乱收费”久而久之就会让“微腐败”变成“大腐败”,是害了干部,毁了群众。因此,兴师动众查处“5元钱乱收费”既是对群众诉求的回应,更是对干部的关爱。

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把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当成自己的大事,需要有决不容忍“5元钱乱收费”的执法情怀。为了“5元钱的乱收费”去调查,去取证,似乎是小题大做,而实际上这才是治理腐败最有效的手段,“微腐败”没有了,才长不成“大腐败”,而且还能树立良好形象。“苍蝇拍”对于“微腐败”就得无所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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