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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让“伪降解”消解最严禁塑令

■ 冯海宁
 

纸吸管、木餐具、可降解塑料袋……自今年1月1日禁塑令正式落地以来,各种传统塑料制品的应用替代产品开始在市场上广泛流通。其中,成本更低、体验感更好的可降解塑料制品一跃成为市场新宠儿,迎来井喷。但据报道,可降解塑料市场也混入了“伪降解”。(2月1日《中国新闻周刊》)

“伪降解”产品出现,原因之一是商家受利益驱使。另一个原因是,目前缺乏统一的强制性标准。虽然在可降解塑料领域有一些标准,但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采用不同标准生产“可降解”塑料,就给了“伪降解”产品上市机会。

显然“最严禁塑令”是目前我们遏制“白色污染”的最强武器。但如果不能杜绝“伪降解”产品,“最严禁塑令”的实施效果就会被消解,表面上看可降解塑料取代了非可降解产品,但由于“伪降解”产品鱼目混珠冒充可降解塑料,仍然给环境造成了污染,治污成本有可能比非可降解产品更大。

作为普通消费者,显然无法甄别和判断可降解塑料“真”与“伪”,甚至商场超市采购人员也没有识别能力,那么在“禁塑时代”,“伪降解”产品就会以“可降解”的名义混迹于“塑料江湖”。这是“最严禁塑令”制定者不希望看到的,也是公众不愿意看到的,所以,须以有效监管杜绝“伪降解”。

为可降解塑料制定统一的强制性标准是基础。这个标准出台越早,越有利于“最严禁塑令”见效。在这个标准基础上,对可降解塑料产品的生产、销售环节加强质量监管,是防止“伪降解”的可行办法,因为监管者具有检测能力或者送检义务,这样才能发现“伪降解”。还要对违规者从严处罚。

“最严禁塑令”关乎环境安全和公共利益,实施不容“打折”。这应该成为有关部门、各地政府、行业协会、消费者和企业的共识。所以,各方都应该对“伪降解”塑料产品大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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