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戳穿“1元购”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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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合力戳穿“1元购”骗局

■ 杨玉龙
愿者上钩 王恒/漫画
 

打开一些网页和网购APP,“1元购”广告让人眼花缭乱。用户只要忍不住点击,就可能掉进不良商家设置的陷阱里。有的被诱骗下载了购物APP,有的虽抢购成功却买到劣质“三无”产品,还有的个人信息被套取转卖……(12月16日新华网)

“1元购”涉嫌多项违法。首先,“1元购”是一种含有虚假或误导信息的广告,是典型的“钓鱼营销”,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关于禁止虚假广告等法律规定。其次,一些电商平台“1元购”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也涉及多种违法行为。一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是损害了同行的利益,劣币驱逐良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三是,平台卖假东西,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法和注册商标法等。此外,一些电商平台套取倒卖消费者个人信息,也侵害了公民隐私权。而一些浏览器在首页醒目位置展示“1元购”虚假宣传,其运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侵权或民事责任。

因此,笔者以为,要戳穿“1元购”骗局,还需“多方合力”。首先,监管要到位。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要依法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市场准入、行政监管、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等权限,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及商家的监管力度;其次,执法要从严。执法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该罚款的要罚款,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买卖契约。其三,消费者要学会维权。消费者一旦遭遇“1元购”骗局,要积极大胆地向消保委、市场监管部门检举揭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因金额小、嫌麻烦而甘愿“吃哑巴亏”,助长无良商家的嚣张气焰,坑害广大消费者。

当然,电商平台也要加强行业自律,要切实做好对商家的遴选和对商品质量的把控,不断完善平台的交易规则和维权渠道,积极受理、处理消费者的维权诉求,让“1元购”网购骗局“无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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