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某高校发布宿舍新规:无特殊情况,要求本科生上午8点起床,研究生上午9点起床,否则扣5分。(10月16日《潇湘晨报》)
实事求是地说,高校要求本科生上午8点起床、研究生上午9点起床,这个起床标准并不算高。大学生、研究生只要不是熬夜太晚、通宵,按这个时间点起床不是难事。赖床对大学生的成长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既不利于身体健康,俗话说“早睡早起身体好”,又容易让大学生放松,不利于大学生个人成长发展。
高校出台宿舍新规定,明确本科生、研究生的最晚起床时间,对赖床的本科生、研究生给予扣5分行为分的处罚。很显然,这在客观上可以倒逼大学生按时起床、早点起床,养成良好的“早起”生活习惯,拒绝赖床。毕竟当代大学生赖床现象的确比较严重。去年底,中国青年网校园通讯社围绕大学生起床话题,对全国1166名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七成学生起床困难。从这个角度说,高校出台大学生赖床要扣分的宿舍新规定,初衷是善意的。
但是,初衷善意不等于行为可取,这是两码事。在笔者看来,高校应当尊重大学生起床时间选择,不宜以为大学生好、为大学生未来着想之名干涉学生的睡觉自由,高校明确规定大学生起床时间是管得宽,不合时宜。此外,大学生赖床并不能与废材画等号。大学生赖床不意味着他们不珍惜时间,不认真学习。
大学生晚起床、赖床,固然不是一种良好的生活习惯,但终究只是个人私事,只要不影响上课、学习,高校就没有理由强行干涉。从法律角度说,大学生赖床要扣行为分,于法无据,实质上是对大学生私权的侵犯。《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只是要求“珍惜时间,学业有成”,没有说不能赖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也只是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制定公约,实施自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