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丽水缙云县召开了一次别具一格的“颁奖仪式”。但与普通意义上的颁奖不同,“获奖”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走上台领奖时,往往都“抬不起头”,因为他们拿到的“奖励”,是因工作效率太低而获得的“蜗牛奖”……(8月23日《成都商报》)
据悉,该奖项在2018年设立之初,就在同年颁发了3个批次,共计6个“奖项”。同时,对作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不少推进速度慢的项目,也在短时间内得到整改。这种警示,或者讽刺,或者点名批评,效果还是不错的。
不过,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仍有人接着“获奖”,这就不得不有待改进了。对于这些“蜗牛奖”得主而言,暴露的只是项目专班思想重视不够、统筹协调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或者认识不高、沟通不足、机制不顺等问题,但这些内部的问题,影响的却是外部的社会民生,都不是警示、讽刺、点名批评可完事的。
应该看到,之所以设置“蜗牛奖”,其目的不是跟哪个单位,或者哪个干部过不去,而是因为其要么缺乏工作方法,要么缺乏工作态度,已经明显跟人民群众“过不去”,才出此下策,倒逼其提高工作效率,让懒政怠政者无所遁形,让“获奖者”知耻而后勇、知弱而后强。既然如此,就应该在“获奖”之后,进一步做更多工作,即制定更多的细则措施,该督促改正的督促改正,该处罚的要处罚。
不少面向群众的基层部门或者工作人员,依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这绝不是小事,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威信、丧失民心、动摇执政基础。也只有在“赏罚分明”的基础上,把工作做在平时,并做细做实,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监督,让政府工作人员运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切实为人民服务,同时依靠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言论渠道,才能让存在问题的行为真正改善,让人民能更切身体会到在新发展格局下,政府工作人员的新风貌和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