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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征信成“大箩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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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7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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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征信成“大箩筐”

□ 杨玉龙
 

继去年“献血加信用分”引起热议后,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管理话题再刷一波存在感。记者梳理“信用中国”网站发现,多地出台规定,将隐瞒疫病史、接触史等列为失信行为,并将失信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南京、厦门等地,还将拒不执行小区封闭式管理、公共场所故意不佩戴口罩等,认定为失信行为。(7月13日《新华每日电讯》)

信用,如今已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尤其是社会信用管理的触角,已经延伸至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借助信用细化社会治理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出现惩戒过头、信用滥用等乱象。

信用概念被泛化、被滥用,显然是走偏之举,而且也是不得人心之举。有市民直言,社会信用管理不应变成啥都能装的“大箩筐”。而民众的质疑大体来自两方面:是否所有社会问题,都能以“文明”“道德”“诚信”三者之名,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失信惩戒过于随意,如何避免“土政策”任性加码?很显然,这些质疑也反映出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不能让征信成“大箩筐”,尤其是随着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快,而信用管理行之有效的规制性措施也亟待跟进。这其中弥补法律规范是核心。诚如专家表示,目前社会信用普遍存在“乱、散、杂”弊病,重要原因是顶层法规缺位。值得庆幸的是,多地已“试水”信用立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在全国首次建立了滥用职权认定黑名单的惩罚机制。

相关知识的普及也很有必要。值得注意的是,两套信用体系相互混淆。据悉,国内存在两套信用系统:一套是央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一套是国家发改委主导的社会信用系统。但很多人对“信用”存有疑惑,误把社会信用理解成银行征信。加之,各地区和部门对信用内涵的界定各不相同,公众就很难对其辨别。因此,做好相关知识普及突显重要。

同时,规范政府部门的行为也不容忽视。社会信用覆盖面广泛而复杂,在为管理者提供新“抓手”的同时,一旦其被滥用,不仅有懒政之弊,还会削弱信用制度的严肃性。这其中的道理并不难理解。毕竟,让信用治理不出格、不失当,才能让公众了解与理解,以及支持与遵循。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信用奖惩措施时当遵循边界尺度。

信用建设需要实打实,也离不开法律的护驾,更离不开公众的广泛参与。当然,媒体报道的另类现象也值得警惕,一些部门涉及信用主题的“红头文件”,甚至只在内部流转,还有些政策以“保密文件”为由,老百姓根本看不见,传达层级基本不过三级,政策效力最多不过三年。上述,也是亟待改进的弊端。总之,不能也不该让征信成“大箩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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