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重庆渝北区。金龙路白鹤林小区一栋建筑起火,无人员伤亡。视频显示,消防车赶到现场扑救时,被违停车辆堵住,居民合力将私家车掀翻并推向路边。(6月21日澎湃新闻)
消防急救通道是生命通道,消防急救通道堵塞,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因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妨碍了消防急救,因此付出财产乃至生命的代价,已经不乏惨痛的教训。这次火灾救援,尽管众人掀翻占道轿车为消防车开路,但多少延误了时间,而且还幸好当时有能够“掀翻”的众人在场。
但显然,消防通道不能总靠众人掀翻占道轿车来开通,本来,消防急救通道的畅通就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否则将受到法律惩处。比如《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这条通道上车辆无序停放,却一直没有受到任何的追究,凸现出执法管理的缺位。
保持消防急救通道的畅通,必须纳入法治的轨道,对于消防急救通道的被占用,有关方面应该及时干预,一方面要责令立即疏通,不得有任何的延迟,更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毕竟,险情的发生,从来都是突发的,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必须依法处罚,只有让违法占用消防急救通道付出应有的代价,承担法律责任,才有可能在法律的威慑力面前,对消防急救通道心存敬畏。
这次火灾中为消防车开路,众人掀翻占道轿车,网上叫好声一片。但也再次敲响了消防急救通道占用的警钟,消防车火速驶入救火现场,终究不能以这样的方式来“开路”,有关方面应该吸取教训,对仍存在的占用消防急救通道行为依法处置,确保消防急救通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