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网曝北京一男子借用丰台区民政局厕所被拒。针对工作人员关于“厕所供内部使用”的说法,男子十分不满:“你们是服务机构,这儿的一砖一瓦都是纳税人创造的,但我们想上个厕所都这么难。”@丰台民政通报称,对给当事人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将加强员工教育。(5月17日界面新闻)
一些单位厕所拒绝市民入内,是在向社会和公众宣示“我的厕所我作主”的物权。但从深层次分析,单位厕所拒绝市民入内,是“厕本位”观念作崇,拒绝向市民提供公共服务。从小处讲,只注重局部利益;从大处讲,缺少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至于民政部门的厕所,拒绝市民如厕,更是背离了服务群众的初衷。
事实上,一些市民之所以去“占领”单位厕所,缘于城市公共厕所的稀缺,这是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而如厕,又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急事”,耽搁不得。为此,各地要求应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和国家标准建设配套数量的公厕。比如,国家文明城市每平方公里公共厕所数量不少于5个,卫生城市不低于3个,人口密集区域还可以再多一点。
如此语境下,沿街单位及商家的厕所,也成为公厕不足的一种有力补充,承担起了方便群众的社会责任。国内很多省份均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为市民打开“方便之门”。
可见,民政厕所不便民,折射公共服务错位。世界厕所组织发起人杰克·西姆先生有一句名言:“厕所是人类文明的尺度。”因此,单位及商家内厕,应无条件对外开放,这等于是向社会打开了一扇文明“窗口”;要知道,厕所开放和便利程度,折射出了一个城市的文明高度,也标志着城市公共服务意识是否提高。特别是,单位内厕开放,倒逼地方推进“厕所革命”。目前城乡普遍存在公厕建设和管理滞后,公厕数量偏少和布局不合理,男女厕位比例失调等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和市民共同努力,采取多种途径,解决上述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