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6月在全省县级层面率先推行林长制改革以来,旌德县将林长制改革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抓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2017年7月出台《旌德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优先选聘属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目前全县共聘用18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占全县护林员总数208人的86.5%。涉及10个镇,管护面积89.88万亩。
该县生态护林员实行“村聘镇管”的模式,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了管护区域、面积和管护责任。2018年3月县林长办出台《旌德县生态护林员绩效考核办法》,将生态护林员基本工资、效益工资与考核相挂钩。镇政府和林业站负责对生态护林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配备“四个一”巡山护林装备,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该县三年共发放劳务补助220.97万元,增加了180户贫困户的经济收入,使贫困户得到了真真切切获得感,实现家门口脱贫,同时森林资源管护状况也得到了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