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因扫楼起争执,轻松筹、水滴筹推广人员在石家庄一医院发生冲突。16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涉事水滴筹员工李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4月16日《新京报》)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募捐异军突起,成为民间公益慈善新的阵营。相比传统的募捐方式,网络募捐门槛低、传播快、影响大、互动强、效率高,使善款畅通无阻,让募捐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助,感受爱心的温暖和慈善的伟力。比如,网络大病众筹,使成千上万贫困患者受益。然而,网络众筹骗捐等负面新闻不断,引起了网友及爱心人士的广泛质疑。特别是,轻松筹、水滴筹两平台招聘推销人员,进行“扫楼式”筹款,将公益项目做成了“生意”,双方因“抢生意”大打出手,显然让公益慈善蒙羞。
《慈善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然而,此前据媒体报道,网上购买虚假病历能通过初审,轻松筹、水滴筹、爱心筹三大网络众筹平台,均不保证发起筹款信息完全真实,引起了网友及爱心人士的广泛质疑。特别是,轻松筹、水滴筹招募大量所谓的“筹款顾问”,进行“扫楼式”筹款,每推一个单收入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显然已经背离了大病众筹的公益初衷。
根据《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慈善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如果平台没有尽到审核责任,发布了虚假众筹项目,就须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否则,有可能承担相关连带或次要责任。对照上述规定,轻松筹、水滴筹等作为第三方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和众筹平台,理应为这个众筹项目承担审核责任,确保众筹者信息真实可靠。问题是,如今两家平台,将大病众筹项目当成一项生意,并采取暴力手段,去进行恶性竞争,他们还能保证众筹者信息真实可靠吗?
可见,众筹平台“扫楼”互殴,网络募捐亟须清扫“垃圾”。这显然值得慈善监管反思。网络众筹相关的立法,可以更加规范和完备,让网络众筹的阵地更加有序、更加有效、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