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使用行车记录仪、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集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4月15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结合广东省实际,自4月13日至7月21日在全省开展这一行动,严查严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月15日是首个全国统一行动日,记者跟随广东交警,突击上路严查高速公路十大突出违法行为,交警现场查处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等行为。(4月16日《南方都市报》)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依据这一规定,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不系安全带都属于违法行为,都应当受到处罚。但现实操作中,对于后排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交警往往以批评教育为主。
事实上,去年12月1日至今年2月29日,广东已开展为期3个月的高速公路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带的使用率。据介绍,此前广东只有部分地市严查后排不系安全带,现在全省都将严查后排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乘客在高速公路上未系安全带,不管前排还是后排,都将予以罚款处罚。据报道,该次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执法的第一周,全省高速公路就有153名乘客受到处罚。
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人们大多对前排系安全带心存敬畏,对后排系安全带的规定还不以为然,或者还没有形成后排系安全带的习惯。有调查数据显示,在我国,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比例高达98%。有实验评测发现,如果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即使前排的乘客系了安全带,车祸中死亡风险也会提高5倍,因为后排乘客在惯性的作用下会冲撞到前排。
后排乘客之所以不愿系安全带,一则感到后排比较安全,不系也没事;二则觉得后排隐蔽,系不系交警也发现不了。由于警力资源、技术原因等限制,交警的确很难有效监管后排不系安全带的问题。然而,血的教训反复告诫我们,安全带就是生命带,不是系给别人看的,也不是做样子的,交通事故往往就是源于这种明知故犯的“坏习惯”。此次在全国集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促成后排系安全带的习惯。
当然,让人们“后排系安全带”习惯成自然,还需多管齐下。一方面建议完善法规、明细罚则,如果乘客不听司机劝阻不使用安全带,可从“罚司机”变为“罚乘客”;另一方面可引进科技手段,增强执法检查的效率,并对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见一个罚一个”。 同时,要加强有关“安全带”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通过多方发力,方可固化“后排系安全带”的认知,让每位驾驶人、乘车人的心里都系上“安全带”,进而形成一种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