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贷”、高收低租将按顶格扣分
嗨客深夜发公告称无力履行合同
下一篇4 2020年4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合肥市拟出台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租金贷”、高收低租将按顶格扣分

□ 记者 唐朝
 

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行业管理,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该部门拟订了《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已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4月20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364408650@qq.com。                     

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将根据考评分为6级

该《办法》中规定,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价积分实行加减累积分制,由该市房产部门制定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基础分值50分,满分为100分,信用计分每年年初重置至基础分值。分值计算公式为: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基础分值+良好信用信息分-不良信用信息分,得分低于0分按0分计。

据了解,住房租赁企业的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构成。其中,不良信用信息是指住房租赁企业在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并经查证属实的信息,违反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原则的经营行为信息以及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信息。

为规范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在不良行为中对“租金贷”、高收低租和违规出租等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实行顶格扣分,最高扣分为50分;鼓励企业按照要求备案租赁合同,对未按要求备案租赁合同的,最高扣20分。

根据评分,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将被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无星共6级。其中,五星级企业为年终信用评定分值90分(含)以上;四星级企业为年终信用评定分值80分~89分;三星级企业年终信用评定分值70分~79分;二星级企业为年终信用评定分值60分~69分;一星级企业为年终信用评定分值50分~59分;无星级企业为年终信用评定分值50分以下。

住房租赁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今后将对外发布

记者了解到,在处罚措施方面,合肥市将对信用等级为一星级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出信用警告,约谈企业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限制批量网上签约备案权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不定期开展抽查,要求企业定期报送整改情况;要求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时限;两年内限制、取消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及各类评优、表彰及财政奖补申请资格等。

对信用等级为无星级的住房租赁企业,合肥市将对其实行信用惩戒,列入行业“黑名单”并给予以下惩戒措施:暂停受理住房租赁网签备案等住房租赁相关业务;向社会通报并发出交易风险提示;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三年内取消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及各类评优、表彰及财政奖补申请资格等。

根据该《办法》规定,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的基本信息、信用评分、信用评级及信用评分记录等信用档案信息,今后将统一通过监管平台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照信用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查询住房租赁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

要求县(市)区、乡镇(街道)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方面,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全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考评政策标准的制定,并委托合肥市住房租赁协会开展住房租赁企业的信用考评初评等具体工作;下辖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收集采集汇总辖区住房租赁企业的信用信息。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住房租赁企业的不良行为扣分后会在其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记入信用档案。进行信用减分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尚未造成实际损失及危害后果轻微的违规行为,要求住房租赁企业限期整改。

监督管理方面,根据《办法》要求,合肥市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今后将会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并将辖区住房租赁企业的不良信用信息及时上报合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纳入重点监管的住房租赁企业严格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落实监管措施。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则将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