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创业就业”让农民鼓起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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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变“认钱”需要靠法制力量规制
确保“线上无野” 需要“多点包抄”
微声音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4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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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变“认钱”需要靠法制力量规制

□ 吴学安
“认钱” 王恒/漫画
 

为有力支持全球抗击疫情工作,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自即日起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将重点查处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认证活动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检查认证价格违法问题。(4月6日《工人日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相关认证机构积极服务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生产企业,充分发挥质量认证市场经济“信用证”、国际贸易“通行证”作用,在帮助防疫用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个别机构肆意牟利、虚假认证甚至买证卖证,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

在质量为王的市场经济时代,“认证”既是经济生活中的身份甄别程序,更是基于诚信与公平之上的门户规则,而“给钱就能过,不给就刁难”的潜规则,显然已经严重违背了制度初衷。一方面,某些认证组织与中介成了寄生在企业身上的“保护伞”,企业买个虚名,认证者图个实利,最后是不知情的民众为莫须有的质保系统高价埋单;另一方面,当金钱成为认证的通行证,企业自然缺乏动力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必然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倒逼效应。从表面上看,认证变“认钱”的背后是企业和认证机构的利益交换。企业愿意花钱买认证装点门面,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认证机构也希望顺手牵羊,利用认证的权力为自己谋些好处。

事实上,认证变“认钱”不仅仅是诚信问题,而是触犯法律行为。一方面要严惩只“认钱”的认证机构。如果对问题认证机构敢于撤销其认证资格、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直至赔偿、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严惩拿红包的认证人员,定会产生一定震慑力。另一方面,要严惩那些花钱买认证的企业,花钱买证,事关企业诚信,一旦发现这种不道德企业,应该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进入社会信用体系中,让其为自己的失信行为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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