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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全面推行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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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全面推行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彭继友 俞星新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要求在6月30日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通知》所指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依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事项的,依法撤销相关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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