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安徽省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提出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市、县(市、区)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基本达到标准班额要求,并逐年予以巩固保持;到2021年年底前,力争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全部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到2022年底,各市、县(市、区)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3年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并逐年降低,直至全部消除。
《专项规划》要求,要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各地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应于2020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个别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延至2022年前;加大普通高中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经费,合理安排普通高中新建和改扩建资金,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科学制定并落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继续实施国家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国家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
在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方面,我省要求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配齐配足教职工,适应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扩大“三权统一”改革试点;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在县域范围内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年度动态调整机制,整合和盘活区域内、校际间教师资源。
在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方面,要严格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等;对存在超大班额的学校应减少招生计划,保障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