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4日从全国总工会获悉,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有关事项的通知》,下拨2.5亿元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用于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生活。(3月25日《劳动午报》)
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用于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生活,足见对疫情期间困难职工的重视。除去发放疫情期间生活补贴,笔者以为,常态化的帮扶措施同样须即时跟进。针对造成困难的具体成因,开展有针对性的生活、助学、医疗、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帮扶救助。同时,也应在心理健康服务上跟进,尤其是疫情期间,职工活动范围受限,加之对疫情产生的恐慌心理,极易产生思想波动和负面情绪,对此须予以重视并给予纾解。
对疫情期间困难职工须全方位关爱,离不开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给力。以云南省总工会开展的在档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户户清”专项行动为例,就提出要形成困难职工精准帮扶任务清单,报送至政府相关部门,切实通过政府兜底保障和工会常态化帮扶助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另外,《通知》强调,要防范返困返贫情况的发生,将受疫情影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政府救助覆盖范围;对感染新冠肺炎职工家庭要确保基本生活;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职工,要推动纳入到政府救助范围……这同样需要有针对性的举措来确保这些特殊人群的工作有保障与生活水平不滑坡。
综合来看,加大对困难职工生活的帮扶力度,既需要资金补贴发放到位,相关的后续配套帮扶措施也须实打实跟进。尤其是,面对城市困难职工经济基础薄弱,承受能力相对较差,受疫情影响较大等情况,各级政府部门及工会组织,更应该时刻关注并给予相应的帮扶措施,且有必要联合社会力量提供心理疏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