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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反偷拍”徒具非典型意义
微声音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5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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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反偷拍”徒具非典型意义

□ 木须虫
 

近日,一段聊天记录在网上引起热议。聊天记录显示,一名网友称自己住民宿时,发现路由器里可能藏有摄像头,拆开路由器后果然发现了摄像装置和储存卡,于是就报警处理。整个过程被一些网友称为“教科书式反偷拍”。(5月6日《北京青年报》)

虽然这一个案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反偷拍”,但不能忽视发现者从事网络安全职业的背景,以及隐私保护技能培训的经历。这也说明,反偷拍正在成为越来越具专业含量的技术活儿,个案即是例证,同时,偷拍设备与布设手段还会进化与升级,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换言之,所谓的“教科书式反偷拍”徒具非典型意义,对于众多人来说掌握很强反偷拍能力是无法逾越的技术门槛,无法逾越防范意识到防范能力的鸿沟。

注意隐私保护,防范偷拍,多点意识多点心眼值得倡导,却无法依赖。酒店、民宿、房屋出租行业成为偷拍侵犯隐私的高发区,客观来说还是隐私安全保护法律责任的缺失。目前,偷拍仅仅限于治安处罚以及刑事处罚的范畴,即谁设置谁偷拍谁承担责任,比如酒店客房被发现偷拍装置,如果不是经营者所为,酒店便不需要承担责任。正因为如此,去年自如在回应“出租房偷拍摄像头”事件时,就公开表示“不需要道歉”。

显然,公民隐私保护并没有上升到安全保障责任的高度来编织网络。具体到旅馆、房屋出租行业,保护客人的隐私安全,应当是维护消费安全的题中之义,道理很朴素,因为场所是你的,保证没有偷拍设备是必须尽到的职责,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在自身能力不具备的情况下,请专业机构专业人员进行“反偷拍”检查,如此才可能提高住宿消费隐私安全的可靠性。

当然,根本还是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行业经营者应当履行的隐私安全保障义务,赋予消费者对于经营者未尽保障义务形成隐私安全威胁的高额索赔权利,让隐私安全真金白银,倒逼经营者重视,“反偷拍”才可能成为行业的标配,如此,显然比“教科书式防偷拍”要有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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