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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沉迷别只“依赖” 用户自主选择
治理加班“无偿”,还须监管“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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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4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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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沉迷别只“依赖” 用户自主选择

□ 杨玉龙
 

3月28日,在国家网信办指导组织下,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试点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今年6月将在全国主要短视频平台全面推广。记者体验发现,启动“青少年模式”后,使用时段、服务功能、在线时长都将受限,且只能访问青少年专属内容。但该模式是否开启由用户自主选择,或存在使用漏洞。(3月31日《新京报》)

“青少年模式”表面看可以起到防沉迷作用,但是从具体实践来看,如何保证未成年人主动选择“青少年模式”?这值得追问。同时,未经监护人设置的青少年用户,系统将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筛选甄别,这真的可以成为未成年人沉迷短视频的“防火墙”吗?而且,是否进入“青少年模式”由用户自主选择,并不强制。

由此可见,防沉迷系统倘若只依赖青少年的自觉,恐怕其效果或许难以令人满意。比如,在没有家长监护的情况下,未成年人完全可以选择不进入“青少年模式”,随意浏览。当其成为一种常态时,青少年网络安全环境更无从谈起。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对网络信息内容建设、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预防和干预、法律责任等角度提出规范。短视频平台理应认识到,保护生在屏幕一代的孩子,靠机制更要靠责任。故此,理当担负起社会责任。即便推出防沉迷系统,须在“有效与有用”上下功夫。尤其是在技术上应舍得投入,以促使防沉迷系统真正能够做到防沉迷。

同样,家庭、学校、社会也应协同给力。比如,于家长,应管控好孩子的上网时间,并积极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于学校,应加强学生互联网媒介素养教育,引导其科学正确使用网络;于社会,当为青少年多提供有情趣、有意义的游戏,或者好玩的、温暖的娱乐场所。总之,通过共同努力,不让青少年沉迷于网络及短视频世界。

总而言之,防沉迷别只“依赖”用户自主选择,无论是互联网企业,还是相关职能部门,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长管束,均不能“大撒把”乃至放任不管,唯有如此,青少年才不会被网络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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