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防骗应多管齐下
对“职场碰瓷”同情不得
用法治填平“红包陷阱”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6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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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填平“红包陷阱”

 

□盛会

交400元“入职保证金”,然后每天转发三条朋友圈,就能领到30元的现金红包。面对这种好事,可能很多人会动心。如果心动转化成了行动,那诈骗陷阱就离他不远了。近日,北京晚报接到全国多地网友的举报,称北京一家广告公司组织的兼职活动是个骗局。这种兼职活动没持续几天,活动组织者就圈钱跑路下落不明。据受害者自行统计,参与活动的网友超过万人,身份多为孕妇、孩子妈妈、中老年人等时间充裕的群体。(6月9日《北京晚报》)

微信红包本来是个好东西,若能善加利用,既可转账方便,又可增进友谊。然而,好经就怕被念歪,眼下的微信红包就被不少人利用,从而成为实施诈骗的载体。除了北京晚报报道的情况外,还有一些居心叵测的公众号或不法分子便企图利用微信红包欺诈用户,或骗取关注,吸收粉丝,或者直接发布虚假链接,诈骗用户钱财。“红包陷阱”防不胜防,怎一个“乱”字了得。

如何防范“红包陷阱”?靠手机用户睁大眼睛、提高警惕,当然是必要的。现实当中,不少骗局在真相大白之后,都会让旁观者觉得太“低级”。交400元“入职保证金”,然后每天转发三条朋友圈,就能领到30元的现金红包,如此高额“回报”的利诱,在类似骗术时有发生的背景下,稍微理性的人,恐怕都不至于“上钩”。也或因此,这则被骗新闻经媒体报道、网络转载后,有人立即就指出“如此低级的骗局竟也有人相信”。可见,增强防骗意识,理性对待诱惑,确实势在必行。

此外,无论是就一般的生活消费陷阱,还是专业化的微信“红包陷阱”而言,我们都仍处于一个潜在着高受骗风险的环境。 因此,还需要用法治来填平“红包陷阱”,这也是防骗的关键所在。治理“红包陷阱”等失信欺诈行为,执法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种骗局及时发现与打击。作为微信运营方更应主动履行责任,共同遏制各种失信欺诈行为,而不能只顾利益最大化,将责任和义务抛到脑后。相关企业应当认真处理消费者相关投诉,将涉嫌失信欺诈者的真实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让有关部门的查处行为更加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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