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地震可以,消费灾难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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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地震可以,消费灾难不行

▋宋 潇
 

近日一摄影公众号称,为纪念10年前的一次地震,特推出一场名为“废墟中绽放”的摄影活动,称要利用摄影中常用的对比方式,让地震后的废墟与现代味十足的美女碰撞出“火花”,缴999元即可报名参与拍摄。此帖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质疑这个活动借机消费灾难。专家表示,此举并未违反法律,但从道德层面上讲并不妥当。(5月8日《北京晨报》)

举办一次地震纪念活动,是为了让逝者安息、生者坚强,但如果这种活动看重商业利益,就会让整体性质变味。

首先,借用灾难来营销,暗藏的意思就是“只要举办了活动,就算是一种纪念”,另一层意思就是“反正灾难都已经发生,借势营销何乐而不为”。如果换位思考一下,这种营销只会适得其反。

其次,灾难的发生,对遇难者家属来说是一个无法抹去的伤疤,而企业在这段时间大搞营销,势必就会给家属造成二次伤害。别的不说,单是让一些现代味十足的美女站在废墟里拍照,就让人觉得特别刺眼。要知道,在废墟和逝者面前,应该保持一种肃穆和敬畏,而不是堆砌各种五颜六色、花枝招展的装饰物,尊重死者,就是最大的善意。

面对灾难,善意和恶意之间,常常就只有一线之隔。而最终性质是否改变,就是看企业有没有一条价值底线,有的具有良知,可能就会将品牌公益和社会责任联系在一起;有的缺乏道义,通常就只是借助灾难吆喝赚钱。

通常,借势营销并无好坏之分,但有的势能借,有的势却不能借。即便企业推出活动的出发点很好,但也要分清孰轻孰重。就好比商业行为和公益之间有着明确的界限一样,借势营销也同样不能逾越底线。即便企业最终提供了帮助,起到沉痛反思灾难的作用,也不能将爱心和商业捆绑在一起,否则,就是一种“假慈悲”。

需要强调,在任何事件当中,尤其是对于灾难这些特殊事件,人的价值往往都要比商业价值更重要。因为对人们情感需求的尊重,是一切营销行为的前提,如果不能满足这一要求,那就请不要随意发声,保持沉默,有时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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