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严寒持续,节能取暖莫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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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严寒持续,节能取暖莫忘

 

▋汪昌莲

记者从国家电网公司获悉:入冬以来,我国用电水平持续攀升,全国发电量日均达191.29亿千瓦时,日发电量最高达201亿千瓦时,比去年冬季最大值增长了15%,创冬季历史新高。受低温寒潮、电煤供应等因素影响,河北、江苏、河南、湖南、江西等电网电力供应紧张。(1月28日《经济日报》)

事实上,早在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便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但从执行情况来看,显然难尽如人意。一些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在冬季将空调温度设定在20℃以上,似乎已成一种“常态”;特别是,一些经营性公共场所,将“大幅调高空调温度”,作为招揽顾客的一张“王牌”,以至于,出现了冬天市民在电影院打赤膀看电影、银行与室外温差过大致老人感冒等尴尬境况。

可以说,“控温标准”成一纸空文。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一节能举措仅具倡导性,缺少强制性,没有明确有效的处罚措施,遵守规定与否全凭自觉;同时,政府公共节能机构难以进行实质性监督管控,加之缺少处罚的法律依据,因而对于一些公共场所违反控温规定行为,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放任自流。

由此,笔者以为,应对持续低温,取暖莫忘节能。首先,应做好电力供应的调度工作,确保各地均衡用电。同时,借鉴北京、上海、山东等地做法,建立公共建筑用电限额制度,按照单位面积的耗电量设计最高限额,一旦超限,电价将提高;超限越多,电价越贵。再者,完善“控温标准”,引入处罚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对高消费场所违反节能规定进行高额处罚。特别是,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合理控制空调温度的科学道理,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育科学使用空调、节约用电的良好风尚,倡导广大家庭合理控制空调温度,使之成为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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