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规范和加强我省重点智库专项经费管理,《安徽省重点智库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专项经费不得用于租赁办公场所和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不得用于与重点智库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工作无关的支出,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