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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何时才“寿终正寝”
禁开“比惨大会” 是一种理性回归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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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何时才“寿终正寝”

▋和法堡
一生不解之谜 王恒/图
 

老伴去世后,郑州八旬老人赵姨想把自己的一套房卖掉。她通过中介找到买主,却要做一个没人争房产的公证,她先后开多个证明、办了两个公证。但还要做一个亡夫无私生子及丈夫父母去世、自己无再婚等方面的证明。11月15日,由于很多证明根本办不成,老人或面临高额违约金赔付风险。(11月16日《大河报》)

“奇葩证明”年年有,比如,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老公是老公等等,简直把人折腾得够呛。就拿郑州八旬老人赵姨卖房所遭遇的被要求办“奇葩证明”一事来说,她的公公婆婆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去世,你让她上哪儿去开他们的死亡证明?想想这种无聊透顶的荒唐事,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无疑,“奇葩证明”不仅会增加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而且与中央关于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正因为这样,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旨在解决各类过多过滥的“奇葩证明”问题。可在现实中,为何“奇葩证明”还是层出不穷呢?

究其“症结”,我以为,关键是某些“公仆”没有真正把老百姓当亲人。即从制定的规定、办理的流程到要求的证明、需要盖的章等,总喜欢用“官”和“管”的态度来对待群众,而较少去考虑如何简化工作流程和方便群众,以至于为人民服务只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并没有落到实处。

想想也是,信息孤岛时代早已过去,如今是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时代,鼠标一点,公民信息一览无余,干吗多此一举地把“奇葩证明”看得那么重要,让人跑断腿、磨破嘴,还办不成事?

看来,要根治“奇葩证明”顽症,不仅要在办事门槛上做“减法”,还要在服务意识上做“加法”,通过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居民信用体系等措施,实现“一站式办公”“一证行天下”“一网查所有”。归根结底,就是要摒弃过时的管制思维,做到人性化服务。这样,百姓才能彻底告别“人在证途”的麻烦和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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