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出台“十条禁令” 整治“小鬼难缠”
星报讯(龚存兵 星级记者 俞宝强) 3月20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长丰县获悉,该县出台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办法,对10种行为实行责任追究。今年将集中开展“整风提效”,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据悉,这在我省也实属罕见。
据悉,凡违反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检查,再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对干扰阻碍调查工作或打击、报复投诉人、举报人的从严从重处理。
“外来水果”家族再添丁火龙果试种成功 7月即可采摘上市
星报讯( 记者 丁林) 合肥人也能吃上家门口种植的火龙果了。2012年,合肥从台湾引进了最优良的红心火龙果品种“入驻”庐阳区三十岗乡,今年7月即可采摘上市。
省政府原参事、高级农艺师何开荫在18日的馥丽火龙果科研成果发布会上说,作为热带水果,火龙果近年来在内陆省份都掀起了一波种植潮。何开荫说,在安徽,早前的火龙果种植主要集中在池州的东至以及大别山区,但成功种植的并不多。
在合肥,一般春秋季节是火龙果的生长季,气温比较合适。冬季需要保温,夏季需要控温。“如果不能抵抗合肥最低零下十几度的气温,那么不能说成功。”何开荫说,2月份,合肥一波零下十几度的温度,对火龙果的生长是极大的考验。
如今能够活下来的火龙果,基本宣告其在合肥试种成功。据介绍,当平均气温达到25度以上,火龙果才能开花结果,所以,火龙果一般在7月底上市,而真正高温达到42度以上,火龙果又“害怕”了,“这时候就要用遮阳网遮阴降温。” 伴随着火龙果的试种成功,何开荫认为,类似于火龙果在本土种植,不失为农民致富的一条新路。
据悉,合肥市场上早前一些水果多为外地进口。但近几年来,省城开始逐渐引进特殊水果的本地化种植。比如,大圩、长丰吴山与肥西上派的哈密瓜,庐阳三十岗、包河大圩的火龙果,长丰双墩的大樱桃(车厘子)、树莓和无毛猕猴桃,牛角大圩的蓝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