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近日有不少网友在网上留言,称自己在第三方购票平台购买火车票时被捆绑销售了一份额外的“保险”,价格从20元到50元不等。并且,选购的“保险”价格越高,抢到火车票的概率就越大。
第三方购票平台是理性经济人,不是慈善机构,指望他们真的免费为消费者代购火车票,这很不现实。第三方购票平台提供火车票代购业务,首要目的当然是赚钱,这也是正当商业目的,本身并不可耻。但是,第三方购票平台在提供火车票代购业务的盈利模式上要有道,不能采取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方式赚钱。
第三方购票平台虽然没有强制要求消费者必须购买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是自愿选择的。但是,第三方购票平台系统提示只有购买保险才能优先出票,购买价格越高的保险,火车票出票速度才会越快,抢到火车票的概率就越大。在“一票难求”的格局下,这意味着消费者要么放弃购票,要么选择带有附加消费条件的购票,实质上就间接地剥夺了消费者依法享有的自主选择权,是变相的强行销售保险,是捆绑销售保险。
换言之,从法律角度说,“买保险优先出票”,实质上属于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并涉嫌不正当竞争。对于这种捆绑销售保险行为,消费者协会应当为消费者代言,提起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事后也应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要求退款。其次,推动铁路总公司售票渠道多样化,打破12306垄断销售业务的格局,允许其他平台参与到火车票销售之中,既让其他平台能分到火车票销售利润的一杯羹,也让抢票回归公平竞争。再者,保监会应当强化商业保险销售监管,严禁利用公共服务搭售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