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时间涉嫌受贿100余万元,10月19日上午,合肥市建委原调研员许有刚站在了合肥中院的受审席上。
现年57岁的许有刚,曾先后任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员、巢湖市大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
法庭上,许有刚详细地诉说了自己落马的经过。去年4月24日上午,许有刚在巢湖办事。当天下午,他接到了合肥市建委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询问许有刚在何处、何时能够回来,并叮嘱许有刚务必抓紧时间返回建委,还表示有领导正在等他回来。
接到电话后,许有刚立即返回合肥,当他马不停蹄地赶到合肥市建委楼下时,合肥市纪委的工作人员正在楼下等候。随后,许有刚被纪委办案人员带走。
经依法查明,在2007年至2015年,许有刚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7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0.3万欧元、22万元购物卡以及金手镯一个。其中,2007年至2010年,安徽博澳置业投资发展公司董事长刘某为感谢许有刚在其公司投资开发的“博澳丽苑”等项目上给予的关照,多次共送给许有刚50万元现金、20万元购物卡,许有刚予以收受。
庭审中,许有刚对检方指控的涉嫌受贿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不过他辩称部分犯罪事实不应认定为受贿,这也包括了他与安徽博澳置业投资发展公司董事长刘某的金钱往来。许有刚承认刘某先后两次送给自己50万元现金,但否认是利用自己的职权,“我也是找朋友的朋友来帮忙的,跟我的工作没有关系。事情后来办成了,50万元是刘某给的‘感谢费’。”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