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干部公务用车,这意味着我国全面公车改革正式启动。按该方案要求,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应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然而,目前全国多地公车改革尚未进入实施阶段,仅湖北、陕西、广东三省对外公布了车改方案。(7月30日《新京报》)
距地方车改大限,还有不到半年时间。然而,截至目前,仅湖北、陕西、广东三省对外公布了车改方案,多数省份要么将方案“雪藏”,要么仍然“按兵不动”,这显然不是公众想看到的结果。事实上,推进公车改革,并不缺少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也不缺少具体的措施和方法,真正缺少的是地方政府“壮士断腕”的决心和行动。
众所周知,公车改革的目的,一是要减少公车数量,二是减少公车私用,三是减少公车开支。其中,减少公车数量,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也是衡量改革成败的关键。因此,各地进行公车改革,与其“滞步不前”,或“被动出招”,不如痛下“壮士断腕”的决心,首先拿减少公车数量“开刀”。比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公务用车和司机,不符合规定的公车全部处理掉。公车大幅减少了,用车变紧张了,既提高了用车效率,又便于监督;更重要的是,减少甚至杜绝了公车私用的机会,减少了公车开支,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应该说,减少公车数量并不是一件难事。关键是,要破除地方官员的“恋公”情结,改掉某些官员公车私用的“坏毛病”。然而,让坐习惯了专车的地方官员支持车改,无疑是在逼着他们“革自己的命”,需要他们拥有足够的勇气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