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限制“超生”人口数量,山东临沂兰陵县被指给基层干部下达“流产指标”。由此出现了未完成者或被“就地免职”,导致基层干部争相购买“流产指标”怪象。
一个1000人的村庄,需完成4名“超生”妇女的流产任务。每个村庄的超生人数不一,有的村庄也许一个超生指标也没有,有的1500人的村庄只有一个超生者,怎么去完成下达的指标?除非造假,别无他法。
超生是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按照《计生法》处理就是了,无须另外下达什么指标,为何此地专门要下达指标?临沂市政府内部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表示,临沂市在2014年山东省计生工作考核中“排名是垫底的”,给2015年的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为了减轻压力使排名靠前,以指标的方式进行分解,完不成也要强制完成。
上面下命令,下面就得去执行,没有对象也得要凑足。这样一来,一些村干部就会想方设法进行凑数,采取买的方式向其他村寻求“支持”,而已经完成任务的村却以指标作交易。一个指标从2000多元涨到1万多元,可见买卖非常兴旺。公对公可以明买明卖,那么超生者是否也会学样,以买指标来逃脱计划生育的处罚?
计划生育是严肃的,既要细,进行宣传教育;又要严,严格按照法律执行,更应坚持实事求是,不分青红皂白下达指标,看起来是严,实则是虚,为完成而完成,不愿做细致的工作,不深入调查,以“指标”替代监督,从这个角度来说也是一种懒政作为,而更严重的是,在强迫命令之下,黑白将颠倒,买指标越多者将受到奖励,而不买指标者,即使是已经对对象采取了措施也将视为没完成,而受到处罚。
诚然,计划生育排名落后要采取新的措施,进行考核量化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应该有的放矢,不能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下指标。此种指标完成得越彻底,反而水分越多,不仅起到误导,而且产生误伤,对改变计划生育的落后状态无益。
总之,下达“流产指标”不完全是为了做好计生,而是为了出政绩,脸上有光,不坐冷板凳,只图形式,不求效果,此种指标荒诞无稽,有违计划生育的原则。